案件介紹
近日,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一起典型的婚姻出軌精神賠償追償案件。
1992年,楊女士和張按照當地傳統舉行了婚禮。婚后,她們有四個孩子,并于2012年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2016年11月,楊女士發現張經常晚上呆在家里,手機上經常與其他女性有曖昧關系,懷疑自己有外遇。然而,張拒絕承認雙方多次爭吵。最后,楊女士向法院起訴離婚。由于張總是否認自己出軌,楊女士未能提供相關證據,于2017年9月調解離婚。
離婚后,楊女士原本想平靜地重新開始生活,但沒想到從親戚那里得知一個驚人的消息:張和另一個女人在2018年3月生下了一個女人。從時間上看,她的前夫顯然在婚姻中作弊。這個消息就像晴天霹靂,深深打擊了她的心。她的丈夫早就作弊了,但他不承認。楊女士整天處于悲傷狀態,恍惚中,甚至有自殺傾向。經過反復思考,楊女士選擇再次拿起法律武器,起訴前夫張,要求賠償5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張在與楊女士的婚姻關系中與他人同居,生下一個女兒,違反了夫妻之間的忠誠義務,嚴重損害了夫妻關系,導致雙方離婚。張的婚姻欺騙給楊女士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楊女士作為無過錯方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應予支持。最后,經過一審、二審,法院命令張支付4.5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深圳離婚婚姻律師解釋
正式實施的民法典對婚姻案件中的無過錯方有特殊的保護條款,包括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傾向于無過錯方,支持無過錯方主張精神賠償。?夫妻之間的忠誠不僅是道德義務,也是法律義務。法院的判決結合法律條款和立法精神支持了楊女士的要求。深圳離婚婚律師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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