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深圳離婚律師事務所經常見到這樣的情形:出軌一方將財產贈與小三,原配起訴法院可以要求企業歸還。那么對于夫妻一方擅自贈與我們共同管理財產的性質以及是否都無效,夫妻一方擅自贈與共同財產制度能否追回?在涉及出軌婚外情的時候,哪些證據是有用的?
一、對配偶一方擅自捐贈的共同財產性質的認定有三種意見:
1. 全部有效。 只要贈與人的意思真實,合同的內容不違法,贈與人就有效。
2、部分進行有效。夫妻關系一方無權擅自處理以及夫妻的共同管理財產,夫妻一方對屬于我們自己的那部分企業財產的贈與是有效的,而對于一個屬于另一方的那部分國家財產的贈與是無效的。
3、全部無效。
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民事行為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因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習慣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夫妻一方將財產交給第三人,尤其是關系不清的第三人,是違反社會公德的。
二、因配偶一方無權處分配偶雙方共同財產,贈與行為侵犯了合法婚姻當事人的權利。
夫妻一方擅自贈與企業共同管理財產能否追回,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向另一方捐贈的,視為無效。
夫妻關系雙方在處理夫妻之間共同進行財產上的權利是一個平等的,因日常學習生活發展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管理財產的,任何企業一方均有權決定,非因日常工作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信息處理能力決定的,夫妻雙方應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若夫妻一方超出人們日常生產生活方式需要通過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贈與行為是否應當認定為無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權請求受贈人返還。
例如,脫軌者無償捐贈財產“小三”不屬于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圍,通常配偶也不知道,“小三”受贈人無償獲得財產,也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求,只要無辜配偶不認可不忠方的捐贈行為, 該行為侵犯了作為財產共同所有人的無辜一方的利益,無效,無過錯方當然有權要求“小三”返還受贈財產。
相關法條鏈接: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對夫妻共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置權”,其含義如下: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雙方共同進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學習生活發展需要而處理夫妻之間共同財產的,任何企業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重要決定,夫妻雙方應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對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情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三、婚外情應該搜集哪些證據?
一是《保證書》《悔過書》等,婚外情俄然被曝光,一方無法之下寫下保證書、悔過書等暗示改過,這是婚外情的關頭證據;
二是嫖娼事情等,平日情況下會有警方參與,警方的筆錄將會成為重要證據;
三是單元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偶然會對其生存風格題目作出處理,作出處理的書面材料也是一類重要證據;
四是兩邊交游的手札、短信、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予以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五是照片、灌音錄像等,但這里要揭示列位當事人,此類證據一定要采用正當的體式格局獲得,否則將無奈作為證據使用。最好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調查取證,因為婚外戀的取證具有一次性,如若打草驚蛇,取證的成本和困難將增加。
深圳離婚律師事務所表示因為存在婚外情的一方大多采用比較隱私,證據收集比較困難,致使大多數因婚外情而離婚的案件當事人無法獲得損害賠償,證據的巧妙獲取,能給勝利辦理離婚案件、緩解受傷害一方的心理壓力具有巨大的作用。
女方出軌,還能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