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在許多國度都分歧水平的存在,但在我國情形特別緊張,它的發生與存在仍擁有廣泛性、大量性和長期性的特點。近年來,雖然有關主管部門對事實婚姻加強了宣傳和管理工作,但它仍有發展的趨勢。大鵬區離婚律師為您解答一下有關的內容。
2002年4月,天下婦聯就如何修正《婚姻法》,對天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了大眾意愿抽樣考察,效果表現已婚而未辦理掛號的人占成年人總數的4、2%,占已婚者的4、6%。而在屯子,特別是遙遠的山區,因為各種緣故緣由,如許的征象更加凸起,男女兩邊在一起生活了幾年,有的以至十年,生了孩子,但還是一種未經掛號而同居在一起的所謂“婚姻”。
筆者已經看到過如許一個遺產承繼膠葛的案例:被告李女士與丈夫仳離當前,始終本人帶著孩子在外打工。1997年6月,李女士經人先容,結識了鄰村喪偶的王先生,且其本人帶著兩個未成年的孩子。王先生與李女士經由屢次來往,兩情面投意合,遂預備結為伉儷。
因為李女士自己漠視,將其戶口簿遺失,以來是無奈辦理成親掛號。但兩人并未在乎,在村中舉行了一個小型的婚禮,同時,李女士將小兒子的姓也改成與王先生同姓。從此,伉儷兩人雙進雙出,相濡以沫,成為四周群眾眼中的圭臬標準伉儷。
2006年4月,王先生外出經商時因車禍歸天,而李女士在沉痛之余卻被王先生的支屬及兩個已被撫養成人的兒子告訴本人底子便是個外人,無權承繼王先生的遺產和分得夫妻共同財產,并讓她與小兒子立即離開王家。李女士悲憤萬分,帶著自己年幼的兒子狀告法庭。
現在法院的判決結果雖未出來,但想想目前我國現存婚姻法對事實婚姻的態度,我們不能不為李女士捏把冷汗。像李女士這樣的案例實在是多之又多,我國婚姻法對事實婚姻的保護實在有限,到頭來受到傷害的往往是這種婚姻中處于弱勢地位的女方及孩子。所以,我國事實婚姻的現狀是不容忽視的。
究竟婚姻,是指男女兩邊未經成親掛號即以伉儷名義同居生存,群眾也認其為是伉儷瓜葛的聯系。其特性是:
1、兩邊擁有永遠配合生存的目標。
2、兩邊以伉儷名義地下同居生存,并有被群眾所公認的究竟。
3、兩邊均吻合成親的本質要件,僅不符合方式要件。
有的學者還將究竟婚姻歸結為以下六個特性:
1、客觀目的性。即當事人兩邊客觀上擁有建立伉儷法令瓜葛、永遠配合生存之意愿,且兩邊意義暗示同等 。
2、主觀現實性。即當事人雙方有共同的婚姻居所,且有共同的性生活、經濟生活與物質生活,或者可能有共同的子女。
3、關系公示性。即當事人雙方對外宣稱其為夫妻,且不特定多數人也公認其為夫妻關系。
4、實質符合性。即雙方符合法定結婚實質要件。
5、形式欠缺性。即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6、時間限定性。即前述五個特征必須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全部具備了。
雖然這種觀點還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還是比較全面、形象地概括出了事實婚姻的特征。可見,事實婚姻作為法律婚姻相對應的一種婚姻形式,它與法律婚姻的區別表現在其沒有履行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而在實質要件方面,與法律婚姻相同。
究竟婚姻在我國并無失掉法令的認可,是以廣泛覺得究竟婚姻擁有違法性。其實,一般來說,事實婚姻符合婚姻的實質要件,它違反的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這在很大的程度上對社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
起首,究竟婚姻損害了法令的嚴肅性,無益于國度對婚姻家庭、規劃生育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社會的正常秩序,破壞了整個社會的和諧。
其次,究竟婚姻對某些弱勢群體異常晦氣,特別是對這類婚姻中的女方及孩子晦氣,它使主婦及兒童的權益受到了極大的損害,且失去了尋求法律救濟的機會。
再次,究竟婚姻使封建經辦、生意婚姻的惡俗再次撒布風行。同時,它也給拐賣主婦的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使這種不法行為更加猖行。
大鵬區離婚律師提醒大家,我國是一個大國,究竟婚姻存在的局限還較為普遍,且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無奈排除,以來是我們必須正視事實婚姻的存在,以消除它的不良影響,從而構建一個和諧的社會主義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