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的子女撫養糾紛在大洋彼岸開庭。
和所有不直接撫養孩子的母親一樣,鄭爽開始了一場漫長的母親時間防御戰。但不同的是,與普通父母的歇斯底里相比,審判答辯,尤其是張恒的答辯技巧,值得一聽。下面深圳知名離婚律師和你一起看看張恒知怎么答辯的。
在婚姻家庭事件中,審判現場很容易出現雞毛。撕扯、責罵和揭露老底是很常見的。更不用說吵鬧的場面有多令人不安了。但在法庭上爭吵是最愚蠢的。
法庭的本質是什么?早在20年前,道明寺就告訴我們,如果道歉有用,警察為什么要這樣做。不,如果爭吵有用,法庭為什么要這樣做。所以,法庭絕不是爭吵的地方。
說到狗血,能比隱婚代孕還狗血嗎?要說矛盾之深,能比眾多事業毀滅還血海深仇嗎?然而,鄭爽和張衡的審判現場確實是大師,與爭吵無關。
在撫養子女時,法官有權自由裁量權,不容低估。《民法典》規定,2歲以下兒童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8歲以上兒童應尊重自己的意見,其他兒童應遵循對兒童最有利的原則。什么是最有利的?不要認為,但法官認為。
所以在走進法庭的那一刻,贏得了法官的偏見,訴訟贏得了一半以上。讓我們結合張恒的辯護來解釋張恒是如何傾斜法官愛的平衡的。
法官不是老叔叔,說話不能為了發泄而有目的。
根據目前的報告,鄭爽的要求主要是探望兩個孩子。鄭爽在審判中表達了她的計劃:在初始階段,每周一、三、五,每次2-3小時。如果對方一開始不信任我,我可以在短時間內每天見到他們一個小時,但我需要一個育兒教練。熟悉后,每次持續3小時至6小時。然后帶到我家過夜。慢慢地一步一步地來。
而張認為孩子必須和自己在一起。
一個想和孩子單獨接觸,另一個不允許。作為孩子的生物學母親,探視權是法律賦予的自然權利。張衡想對抗這種自然權利。因此,在審判中,張恒必須向法官證明為什么對方不能單獨見到孩子。
他是如何證明這一點的?
第一,孩子出生前,鄭爽停止代孕,棄養。
第二,孩子出生后,鄭爽沒有主動聯系,關心孩子。
第三,當孩子和鄭爽單獨在一起時,他們會感到恐懼和不安。
第四,鄭爽有精神問題,單獨照顧孩子會威脅孩子的生命健康。
特別是第四條,張恒不僅在審判中表示鄭爽虐狗,還提交了一些證據。
2021年1月21日,鄭爽發消息告訴張恒,如果她去美國,她可能無法照顧自己,需要張恒去接她。
2021年1月23日,鄭爽通過微信向張恒發送了一張疑似自己剪頭發的照片多長發在地上,微信留言這是我認錯你的一方;你能嗎?;如果你不好,我可能真的想出家……
鄭爽發了一條文字信息,重復了很多張恒。
鄭爽告訴張恒和她的母親,她患有抑郁癥和自殺傾向。有兩次具體實施。第一次是在2018年。在拍攝過程中,她把自己關在房間里,不吃不喝,不睡不開燈,不拍戲。最后,她的父母打電話給張衡,要求張衡從英國回來照顧她。第二次是在2019年,鄭爽在網上買了一種藥。她說,如果她吃了20種藥,她就會死。她把藥放在枕頭下。張恒在準備吃藥時阻止了她。
張恒曾勸鄭爽去看醫生,但她不同意。
鄭爽曾經說過她沒有耐心,所以她希望張恒能在孩子出生后多帶一帶。
張恒的辯護內容中沒有一個是為了指責發泄憤怒。雖然有些陳述沒有證據證明,但結合其他證據,法官對鄭爽的評價和質疑鄭爽的精神狀態就足夠了。事實證明,張恒做得很好,因為法官要求鄭爽進行精神評估。
如果棄養不主動探望是鋪墊,那么精神狀態就是關鍵。要知道,無論是美國還是中國,如果母親的精神狀態有問題,她都會失去直接撫養孩子的權利。畢竟沒有人敢把孩子交給一個精神有問題的媽媽。這些證據直接打了7寸,幾乎切斷了鄭爽單獨探望孩子的可能性。這不比辱罵誹謗更有說服力嗎?
法官不是閨蜜,沒有時間感同身受,抱怨委屈,找不到共鳴。
祥林嫂子是怎么失去同情的?因為告訴每個人悲傷。這首歌已經告訴我們,悲傷應該告訴那些理解它的人。大多數時候,平靜比痛苦更感人。眼淚不如指向,歇斯底里不如理性和體面,長篇大論不如蛇七英寸。
張恒表示愿意與鄭爽共同決定孩子的重大事情,但孩子必須與自己在一起。看,明確正義,一切都是為了孩子。這不比開玩笑更值得信賴嗎?
另一方面,鄭爽一方,陳述前后矛盾,情緒多次崩潰。相比之下,已經失去了機會。
恒
當然,鄭爽和張恒背后都有一支很好的律師隊伍。我們普通人能學到的是正確理解法庭和法官,正確獲得法官的青睞。許多當事人認為法官更喜歡對方。在審判過程中,他們不妨檢查自己是否感性大于理性,是否發泄大于上訴,是否指責大于目的。
法律是公平的,但人們總是有七種情感和六種欲望。全年的法律工作,讓法官群體必須保持理性。據說盡力,審判也是如此。如果你想讓法官有偏見,你不妨保持理性和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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