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律師來啦,今天我們要聊的是,當男方決定去“探險”時,離婚時財產該怎么分呢?首先,我們要明白,如果男方真的和別人“同居”了,那么他就是過錯方。這時候,女方作為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多分財產,還可以要求賠償。
然后,如果男方在婚內“出軌”了,女方可以要求離婚,并且要求男方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在分割財產時,可以適當少分給“出軌”的一方。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法律是怎么說的。《民法典》規定了婚姻無效的幾種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
如果決定走訴訟離婚的程序,那么你需要準備起訴狀和證據材料,包括身份證、子女出生證明、財產權屬證明等。一審訴訟的時間,簡易程序一般是三個月,普通程序一般是半年。如果第一次起訴撤訴或者判決不予離婚,那么需要等六個月才能再次起訴。
如果你擔心對方轉移財產,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如果不了解對方的財產狀況,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
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滿意,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法院提起上訴。判決生效后,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可以向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最后,法院在審理因出軌導致的離婚財產分割時,會考慮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以及要求損害賠償的情況。
深圳婚姻律師提醒大家,離婚雖然是一件嚴肅的事情,但是處理得好,也可以是一種新的開始。所以,無論結果如何,都希望大家能夠以一種平和的心態去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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