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離婚有何特殊規定典型素例2013年,小華(化名)與現役軍人賈某結婚。婚后不久,小華(化名)發現雙方性格不合,經常發生口角。
賈某性格暴躁,經常為瑣事遷怒于小華(化名),甚至拳腳相加,令她不能忍受。于是,小華(化名)多次向賈某提出離婚,但屢遭拒絕。賈某稱,法律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到軍人的同意,如果他不同意,小華(化名)就不能離婚。
人民南離婚律師解答現役軍人離婚時的特殊規定" src="/uploads/diyimg/b4ockjsk4w6quanzbwlembn2xsg6zr.jpg" title="人民南離婚律師解答現役軍人離婚時的特殊規定" />
郡么,我國法律在現役軍人離婚問題上有何特殊規定?小華(化名)如何才能申請離婚?
人民南離婚律師答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的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梢钥闯?,我國的婚姻法律制度對現役軍人的婚姻是予以特殊保護的?,F役軍人,是指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服現役的,具有軍籍和軍銜的軍官、土兵。現役軍人還有兩種:一是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警官、警士長、專業警士、警士;二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的文職干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及《婚姻法》的相關規定,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主要有以下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中,如果賈某確實向小華(化名)實施了家庭暴力,小華(化名)可以舉證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索引:《婚姻法》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除外。深圳離婚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