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作為伴侶制度,有沒有法律約束,都不要緊,只不過,法律約束的存在,創造了一種“我們必須要有所約束”的深層意識,讓人們有克制,有自律。但有相當一批人,并不適合婚姻,從現實基礎講,他們或者窮,或者病,婚姻未必能幫他們擺脫困境,反而拉多一個人進入這種困境,從心理層面講,他們并沒有自我意識,不懂得自律,也經不起這種磨練,內心深處也沒有什么寬厚的情緒可供激發。他們就是再努力,胳膊腿也不會長出來,再掙扎,也不會從輪椅上站起來。而且,他們自己也知道。
比較好的解決辦法是,那就別催他們了,別逼他們了,他們愛混愛玩,由他們去。這就需要整個社會彌漫一種“不婚寬容”或者“不婚無視”,結婚和不結婚,在待遇上沒什么區別,他們混著玩著,也不會被當做怪物。只有創造這種氛圍,才能讓他們不必被結婚。
但現實是,人們并不覺得人有適合不適合婚姻這一說,每個人都被假定為天然適合的,年齡一到,就該趕到婚姻里去,時機一到,趕緊生娃。所有人都視不婚為反常,視不育為反常,從不覺得,沒有婚育的能力,卻要婚育,才是最大的反常。色盲看紅綠燈,弱智操控核按鈕,才是最大的反常。于是就把一大批不該結婚也不愿結婚的人逼去結婚了,結果可想而知。人們也對婚姻這件東西,寄予許多不切實際的幻想。
把婚姻當做長江商學院。他窮?他懶?他沒有一技之長?他拉不下面子去街上擺攤?結個婚就好了。有了老婆孩子,他就知道上進了。把婚姻當做浪子(女)改造所。他浪?他壞?他性癮?他吸毒?他酗酒?他賭博?結個婚就好了。婚姻又不是少管所,不是監獄,不是電腦可以重啟,更沒有分子重組功能。還真以為,婚姻是童話故事的結尾,一旦結個婚,所有的問題都能解決。
這幾年,娛記爆出無數出軌男出軌女,每次爆料,都會引起大討論,人們討論他們的道歉、原諒,討論他們的聲明有沒有文采,標點符號用得對不對,討論他們有沒有被下降頭,討論兩個人有沒有可能是形婚或者開放式婚姻,討論他們離婚后的財產分配,卻從來沒有討論過一個問題,那就是,他們本來該不該結婚。很多人明顯是不適合結婚的,年齡、心性、家庭出身、職業環境、性傾向、身體健康程度、心理健康程度,都決定了,他們本不該結婚的,應該自己過,一直玩下去,開開心心,肆無忌憚,不禍害別人,也不制造破碎家庭,和有童年陰影的孩子。
但人們不答應,人們逼著他們去結婚,去秀恩愛,秀盛大婚禮。悲劇、狗血劇,就此發生。人間的許多事,都是需要門檻的。沒有腿的人,跑不了長跑,沒有胳膊的人,投不了標槍,不會說話的人,不可能去當播音員,色盲色弱,不可能去當調色師。甚至,不用這么慘,就足以和某些事務絕緣,有些人能發聲,但怎么訓練唱歌都跑調,有些人能走動,但怎么努力一百米都跑二十秒以上,這些缺陷,都不是后天勤奮練習能夠克服的。
我們深知這門檻的存在,所以不會逼沒腿的人去跑奧運,更不會逼跑調歌王去參加選秀,但我們卻會逼不那么好的男人,去當丈夫,逼不那么好的女人,去當妻子,逼不那么好的男人女人,去當父母。人們不認為任何人可以做任何事,但人們卻覺得任何人都可以當丈夫、妻子和父母,哪怕他們在當丈夫、妻子和父母的能力上,就相當于弱智、癱瘓、啞巴和色盲。例如我,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在婚姻能力上,不能算弱智、癱瘓,但也至少是缺胳膊少腿,所以只肯當婚姻的旁觀者。對婚姻制度,作為社會管理制度,我厭惡它,但作為一種伴侶制度,我卻贊成它,它是針對人性的弱點設計的,它深知人性崢嶸、貪婪、追求新鮮,希望人們借助這么一個制度,去磨練自己,去自我約束,去激發自己內心渾圓寬厚一面。
把婚姻當做精神治療所。他巨嬰?他戀母戀父?他心智不健全?他有暴力傾向?他是連環殺人狂?結個婚就好了。沒有聽說哪種精神疾患,是通過結婚治好的。把婚姻當做性取向電擊所。他是GAY?她是拉?他是跨性別?她想變性?結個婚生個娃就好了。伊坂幸太郎有名言: 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 。難道不考試就當丈夫和妻子,就不可怕嗎?更可怕的是,我們天然地以為,任何人都可以結婚,時候一到,就必須結婚,整個社會彌漫著這種共識。 深圳坪山區離婚咨詢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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