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房地產市場一直都非常火熱。然而,在房地產市場上,由于限購政策的實行,一些購房者選擇采取“假離婚”或“假結婚”的方式規避限購政策。但是,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本文深圳離婚律師事務所將詳細探討深圳市規避限購政策的“假離婚”或“假結婚”的風險。
一、深圳市規避限購政策的“假離婚”或“假結婚”的風險
“假離婚”或“假結婚”是指在沒有真正離婚或結婚的情況下,為了規避限購政策而采取的行為。這種行為的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取得的房產可能被追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一)合同訂立時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
(二)一方使用欺詐、脅迫的手段讓對方訂立合同的;
(三)合同的內容違反公序良俗的。
因此,如果購房者在假離婚或假結婚的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一旦被查實,房產有可能被追回。
涉嫌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假離婚或假結婚的行為是禁止的。如果發現購房者采取這種方式規避限購政策,將涉嫌違法,可能面臨法律制裁。
增加納稅風險在深圳市,購買房產需要繳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如果購房者通過假離婚或假結婚的方式取得房產,一旦被查實,可能會面臨稅務部門的處罰和追繳稅款。
二、相關法律案例分析
深圳:夫妻“假離婚”買房,法院駁回其起訴2019年10月,深圳市福田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假離婚買房案。案件中,一對夫妻為了規避限購政策,虛構離婚并以單身身份購買了一套房產。后來,他們又以夫妻身份購買了一套房產。然而,當二套房產被查實后,夫妻又恢復了原來的婚姻關系并一同出庭起訴。但是,法院駁回了夫妻的起訴,并判決夫妻雙方放棄對二套房產的權利。
廣州:夫妻“假離婚”買房,最高法駁回上訴2019年7月,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假離婚買房案。案件中,一對夫妻為了規避限購政策,虛構離婚并以單身身份購買了一套房產。后來,他們又以夫妻身份購買了一套房產。然而,當二套房產被查實后,夫妻又恢復了原來的婚姻關系并一同出庭起訴。最高法院駁回了夫妻的上訴,并判決二套房產歸政府所有。
以上兩個案例表明,假離婚或假結婚的行為被法律禁止,購房者如果被查實,可能面臨房產被追回、法律制裁、稅務處罰等風險。
三、相關法律條款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一)合同訂立時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
(二)一方使用欺詐、脅迫的手段讓對方訂立合同的;
(三)合同的內容違反公序良俗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三條:夫妻雙方要真實地對待結婚,不得采取欺騙、脅迫等手段。夫妻之間不能有重婚和假離婚的行為。
3.《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十六條: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綜合所得額,應當按照下列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應納稅額:
(二)超過30000元至45000元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3000元;
(三)超過45000元至60000元的,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6300元;
(四)超過60000元至100000元的,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為15300元;
(五)超過100000元至160000元的,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為27900元;
(六)超過160000元至200000元的,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為48300元;
(七)超過200000元的,稅率為50%,速算扣除數為累計繳納稅額×50%與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之差。
四、深圳市的相關規定
深圳市對于限購政策的執行也有一系列規定。例如,深圳市規定,夫妻一方有社保或納稅證明、已婚且有子女或已婚5年以上的夫妻,購買第二套房產時不受限購政策限制。而對于單身人士,如果其購房時存在假結婚等行為,一旦被查實,將面臨購房資格被取消的風險。此外,對于購房者提供虛假證明、信息不實等情況,深圳市還將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五、風險提示
假離婚、假結婚的行為可能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存在法律風險。此外,如果購房者提供虛假證明、信息不實等情況,也可能面臨法律責任和稅務處罰等風險。因此,在購房過程中,購房者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切勿以犧牲自身合法權益為代價。
六、結論
深圳離婚律師事務所認為,通過以上分析可得,為規避限購政策采取假離婚或假結婚的行為是不被法律允許的,如果被查實,購房者將面臨房產被追回、法律制裁、稅務處罰等風險。在購房過程中,購房者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切勿以犧牲自身合法權益為代價。同時,對于購房者提供虛假證明、信息不實等情況,深圳市還將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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