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婚姻律師代理的兩個案件均以調解結案。在辦案過程中,深圳婚姻律師將錯綜復雜的糾紛化繁為簡,將證據不利的案件化難為易,展示了出色的統籌協調能力,為當事人爭取到最大利益,并收到兩個案件當事人贈送的錦旗。
化繁為簡
一次化解多個糾紛
2020年,王女士與朱先生經法院判決離婚。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曾以王女士名義對外借款100萬元,朱先生為連帶保證人。離婚后,朱先生在承擔全部100萬元保證責任后,向法院提起離婚后財產糾紛之訴,向王女士全額追償100萬元。
由于證據和邏輯比較清晰,王女士作為借款人處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王女士向深圳家理求助,深圳家理指派許阿賽、李真深圳婚姻律師辦理該案。結合整個庭審過程和雙方證據情況,深圳婚姻律師決定采用調解策略,變被動為主動。
深圳婚姻律師了解到,雙方之間的離婚糾紛和第一次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中,朱先生尚未履行生效判決,朱先生對王女士另行負有支付義務,其應支付的款項應當從王女士須向朱先生支付的款項中扣除。目前上述案件已經進入執行階段,而朱先生已無能力履行支付義務。深圳婚姻律師抓住這個機會,在調解過程中,建議朱先生在本案中讓步,以達到多個案件能同時圓滿解決的效果。
開庭前,深圳婚姻律師仔細梳理案件細節,并指導王女士提交雙方各自使用該筆借款的金額及比例證據。庭上,積極向法官陳述雙方還有其他案件與糾紛有待解決,并指出應按照各自實際使用比例承擔涉案借款的歸還義務。庭后,深圳婚姻律師多次與法官溝通,表達調解意愿,并請法官與朱先生溝通,促成雙方調解。
在深圳婚姻律師的努力下,法官采納了深圳婚姻律師的觀點:為了能圓滿快速地解決雙方糾紛,使互負債務的案件能夠得以成功審理和執行,考慮到雙方的執行能力,使雙方矛盾一次性得到根本的化解,王女士和朱先生互負債務相互抵銷,達到審判、執行雙結案。王女士對于深圳婚姻律師的調解方案給予了極大的肯定。
2022年6月,法院根據深圳婚姻律師的調解方案出具調解書,王女士僅需承擔20萬元的債務。
化難為易
巧解證據不利難題
1999年,許先生和孫女士登記結婚。因雙方家庭背景及生活習慣差異較大,婚后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雙方性格不合且無法有效溝通,婚后經常發生爭吵,且孫女士多疑,不僅不信任許先生,還經常挖苦諷刺許先生。許先生每月都將全部收入按時轉給孫女士,孫女士掌握家庭財政大權,在雙方物質生活越來越好的情況下,許先生卻越來越孤獨,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
孫女士強勢的性格,導致雙方矛盾日積月累,夫妻感情淡漠疏遠。孫女士不僅沒有體諒許先生對家庭的付出,努力挽回夫妻感情,反而變本加厲,甚至在許先生生病住院做手術時不去照料,也不拿錢治病,這讓許先生非常痛苦。許先生忍無可忍,終于在2022年初離家,雙方正式分居。
許先生多次與孫女士協商離婚事宜,但始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于是來到尋求深圳婚姻律師幫助,在與許先生溝通過程中,深圳婚姻律師感受到許先生對這段感情的失望,以及迫切想要離婚的心情,但財產掌握在孫女士手中,許先生無法提供財產明細。
為了盡快推進案件,深圳婚姻律師決定采用邊訴邊調、以訴促調的策略。深圳婚姻律師多次與孫女士的律師溝通,努力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但在溝通過程中,孫女士態度反復多變,財產明細一直無法明晰。
深圳婚姻律師仔細梳理案件細節,并指導許先生提交雙方感情破裂、財產情況的相關證據。再次開庭時,深圳婚姻律師向法院申請調取財產證據,并要求雙方申報個人財產,對孫女士施加壓力。庭上及庭后,深圳婚姻律師多次與法官溝通,表達調解意愿,并請法官與孫女士溝通,促成雙方調解。在深圳婚姻律師的努力下,孫女士最終提交財產申報表,并同意按照許先生的意愿,分割相應財產。
2022年6月,法院出具調解書,許先生與孫女士自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解除婚姻關系。許先生得償所愿,成功在第一次起訴離婚后就擺脫這段讓他極其失望的婚姻。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深圳婚姻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