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劉某慧,在與前夫的離婚訴訟中,分得房子、土地等幾乎所有家庭財產。
男方:賈某麟,在這起訴訟中,獲得的是幾乎全部債務和女兒撫養權。
法官:周某店,對男方強制執行,直到他向女方支付了30萬。7個月后,周某店與女方結婚。
永州一對夫妻到法院鬧離婚,法官審理后判這對夫妻離婚,并對其共同財產債務進行分割:女方獲得房子、地皮等家庭財產;男方則獲得女兒的撫養權,以及未還清的貸款等家庭債務和債權。
而讓男方頗感離奇的是,判決生效后,審理法官隨后調任該院執行局,對判決中涉案財產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數月后與女方登記結婚。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于7月14日開庭重審了這起離奇的離婚案,將擇日宣判。
【離婚宣判】
女方得財產,男方得債務債權
賈某麟與前妻劉某慧的離婚,經歷兩次訴訟。
第一次是2006年8月,劉某慧向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此次訴訟在一名時任女法官的主持調解下達成協議:劉某慧從賈某麟處獲得18萬元現金補償;賈某麟獲得土地、房產及其他財產,同時承擔債權債務,女兒由賈某麟撫養。劉某慧隨后撤訴,訴訟不了了之。兩年后,劉某慧再次向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名周姓法官成為此案的主審法官。這次審判結果,前妻幾乎得到了我的全部財產,而我獲得的是幾乎全部債務和女兒撫養權。”從判決書上看到,劉某慧獲得的財產包括:位于深圳市區繁華路段的一套面積為148平方米的房子、一塊面積為460.6平方米的土地;而賈某麟獲得的均為債權。此外,女兒的撫養權也給了賈某麟,劉某慧則每月向女兒支付200元撫養費直到其成年。對于這塊460.6平方米的土地,我曾向法院提出是我與他人共同所有,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但法院沒有采納。”賈某麟不服這一判決結果,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該院經終審,維持原判。
【強制執行】男方向女方支付20萬
“讓人意想不到的事在后頭。”賈某麟一臉苦笑。
賈某麟說,離婚案終審后不久,主審的周姓法官便調至南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并于2011年7月,對他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直到他向前妻支付了20萬。
隨后,賈某麟竟然又收到了法院傳票。賈某麟說,由于當初具有爭議土地的合伙人申請訴訟保全,將已判給劉某慧的那塊土地征收款48萬元進行了凍結,劉某慧支付了合伙人26萬元后法院解凍。劉某慧認為這是婚前共同債務,要求他支付相關款項的一半約17萬元。
【登記結婚】7個月后,女方與法官結婚
就在訴訟過程中,賈某麟的朋友告訴他,劉某慧與周姓法官已于2012年4月登記結婚了。
“當時我真懷疑自己是聽錯了。”為慎重起見,賈某麟輾轉確認了此事。他向三湘都市報記者出示了一份從民政系統查詢到的兩人登記結婚信息。
而此案的判決結果,賈某麟再次敗訴。據他出示的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書”顯示,法院判決賈某麟支付劉某慧28750元,并支付劉某慧已付給陳某(賈某麟合伙人)投資款的一半,即13萬元。
進展另行重審,擇日宣判
兩次敗訴后,不服氣的賈某麟通過各種途徑奔走投訴。最終,他將此案舉報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今年5月21日,賈某麟收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永州中院認為,“此前兩起案件符合立案再審的條件,將由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7月14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對上述兩起案件進行了重新審理,審理結果將擇日宣判。本報將持續關注此事。
三方說【男方】她懂感恩、會關心人,但隱瞞婚史
7月21日,記者見到了這起離婚案的男方賈某麟。成說,他是永州人,在當地經商十多年,小有家財。他講述了與前妻劉某慧的往事。
時間回到1998年,劉某慧當年28歲,是永州冷水灘一家建筑公司的員工,當時正在昆明參與該公司的項目談判,他受前妻公司邀請前往昆明協助。
談判長達20多天,期間,他幫了劉某慧一個小忙。隨后的20多天里,劉某慧對他關懷備至,回到永州后,他每天還能收到劉某慧發來的關心短信。
“懂得感恩、溫柔、會關心人。”賈某麟如此評價當年的劉某慧。彼時,他經歷過一段短暫婚姻,已離婚6年,劉某慧的出現讓他冰封的心漸漸融化。
賈某麟坦言,他曾擔心年長劉某慧4歲,又有過婚史,會被劉某慧嫌棄。但劉某慧告訴他,雖然“自己只談過戀愛”,但對這些都不會計較,“只要對她好就行”。于是,兩人正式開始交往。3年后,他們的女兒出生了,婚事也被兩人正式提上議程。
“但沒想到之后的情節,比電影還要離奇。”賈某麟露出一絲苦笑。他不僅在永州某地考察項目時,碰到劉某慧和她前夫所生的孩子,還在一次吃夜宵時,遇上劉某慧前夫的前妻。
“劉某慧此前不僅有兩段婚史,還為兩任丈夫各生下了一個孩子。” 賈某麟說,“而我從頭到尾被蒙在鼓里。”
【女方】他不僅“打人”還“在外面有過女人”
記者未能聯系上劉某慧。據賈某麟出示的一份當時“初審判決書”顯示,在庭審過程中,劉某慧稱由于被告經常夜不歸宿,導致雙方感情惡化,分床近兩年。
2005年,賈某麟將她打得遍體鱗傷,隨后離家出走至今。
2006年,賈某麟還與另一女子生育一女,致使劉某慧身心備受傷害。
對此,賈某麟向記者坦承“打了她”以及“在外面有過女人”。他說,自己感覺被前妻欺騙后,生氣、失望之余,才開始過借酒澆愁的生活。
對于賈某麟提及劉某慧曾有過兩次婚史以及各生育一孩之事,判決書上并未提及。
【法官】“我沒什么好說的”
7月21日,記者撥通了當事周姓法官的電話。他語氣略顯驚訝,隨后表示:“我沒什么好說的。”
他說,在這起離婚案中,賈某麟不服一審判決結果,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結果中院還是維持了原判,這說明我的判決結果是經得起考驗的。”
他同時也表示,已得知此案在7月14日已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重審,“目前重審結果還沒有出來,一切以判決結果為準。”
當記者詢問他是否與賈某麟前妻登記結婚時,他直接繞開了這一提問,未正面回答。 深圳南山婚姻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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