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和一婚財產分割的方式是一樣的,再婚夫妻離婚財產分割一般按照平等原則分割,可以協商怎么分割;如果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關于再婚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下面由南山區婚姻律師為您詳細解答。
一、如何分割再婚離婚財產
依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個人財產是成親前夫或妻一方曾經獲得的財產,我國最新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關于夫或妻一方財產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規定外,還可以是夫妻雙方通過書面協議的方式對婚前或婚后財產進行約定,約定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對于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財產,也可所以夫妻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共同財產分割。再婚共同財產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
2、出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承繼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言或贈與條約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余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等。
對再婚共同財產分割時,通常會按照男女對等的準繩、賜顧幫襯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及有利于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進行分割。
二、再婚夫妻離婚時房產怎么辦
依據《婚姻法》和其余法律的相關規定,再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
1、離婚時,再婚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商處置;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并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再婚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詳細處置依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3、對不宜分割應用的夫妻共有的屋宇,應根據雙方住房情形和照顧幫襯女方或無過錯方等準繩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于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4、婚姻關系存續時期寓居的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為由請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踐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大家閱讀到這里相信已經對上述的相關規定已經有所了解,其實問題本身是很簡單的,相信你對此已有基本的認識,如果你對上述文章中的敘述或者其他的問題感到疑惑,歡迎咨詢南山區婚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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