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人們的思想觀念日益開放,生活中,經常會出現不是一家人而因為是男女朋友而住在一起的現象,那也稱之為同居,沒有法律上的婚姻關系或者其他姻親血緣關系而同居在一起在法律上是怎樣認定的呢?那么現在非法同居犯法嗎?下面就由南山區白石洲律師為您介紹。
一、非法同居在法律上怎么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在法律上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種:
1、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1項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據此提出離婚。
2、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二、什么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種同居行為。這種現象是一種違法行為,是不受我國法律保護的。雖然這是非法的,但這種現象在當今社會仍大量存在。
我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法相關司法解釋對這方面的規范很少,僅簡單的稱其為非法行為不予保護,它忽略了這種現象在我國存在的現實性和一定的合理性,尤其對弱者的權利保護乏力,立法者并未完全將其納入法律軌道,不能不說是我國現行婚姻制度的缺陷。
當今我國正準備出臺新的民法典,婚姻法也將納入其中,非法同居,現在應當稱為——非婚同居,第二種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領證有配偶跟異性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種同居行為 。
非法同居包括三個維度:
1、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是典型的同居關系。
2、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開的同居關系之外又與他人公開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三、現在非法同居犯法嗎
南山區律師認為非法同居這種行為在我國是受到法律的禁止,嚴重者按重婚罪處罰。
1、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護,也沒有規定說婚前同居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只是誤讀。對于非法同居犯法嗎?事實上,法律上也無明確規定。
2、法無明文禁止性規定的行為,即為合法行為。故所謂非法,應當是指違反了法律規定的行為,而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無婚姻關系者同居的規定,既然法無明文規定,何來非法?退一步而言,如果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而未辦結婚登記手續被認為非法同居,雙方之間就無任何法律關系,當然也無婚姻關系,即使訴訟至法院,也只是解除非法同居關系而已,無婚可離。這種同居更準確的表述應當是非婚同居。這種行為并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3、我國目前在民法領域已經否認了“事實婚姻”。但是,刑法依然承認“事實婚姻”,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中規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以上就是南山區白石洲律師整理的關于現在非法同居犯法嗎的相關問題,同居是現代社會常見的一種生活方式,但是男女之間因為一時的沖動而同居很可能會觸犯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因此了解非法同居,明白現在非法同居犯法嗎具有重要意義。 深圳南山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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