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小杰的男友是來自美國的留學生,兩人在某大學的外國語學院通過交流學習語言認識,并由相識、相知到最后的相戀。如今,這個大個子的美國男友為了能和活潑可愛的小杰在一起,毅然決定放棄國外的優越生活條件,選擇留在中國和小杰共同生活。小杰又是激動又是幸福,能找個帥帥的美國老公,并且他還能為自己放棄美國的生活,留下來與自己一起打拼,想想就覺得甜蜜!于是,小杰和男友決定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是,這異國戀該如何辦理結婚登記呢?
深圳婚姻律師解析現在,隨著中國國家實力的增強,越來越多的外國朋友會選擇留在中國發展,希望在中國找到愛情的外國人也越來越多,當然也會有一部分選擇在中國結婚,就要涉及結婚登記的問題。
本案中幸福的小杰要想和自己的美國男友登記結婚,就需要遵循我國涉外婚姻登記事項。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①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②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①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②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因此,小杰需要帶著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本人無配偶證明、與男友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她的男友則要帶著自己的護照、相關機關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兩人一起到住所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記機關,就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了。
索引:《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深圳律師免費咨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