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在隔離治療期,醫學研究觀察期以及因政府工作實施進行隔離措施或者可以采取一些其他國家緊急措施期間,不能通過提供一個正常生產勞動,用人企業單位以此為由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在上述期間到期的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我們繼續履行的,應予支持。勞動者不要求學生繼續履行自己或者社會勞動合同問題已經成為不能履行,請求用人單位需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應予支持。接下來就由龍崗區離婚律師為您講解關于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答疑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企業單位因經營管理困難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如果用人單位的客觀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和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例如疫情影響造成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當給予支持。工人要求雇主賠償違約解雇的,不予支持。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二、勞動者以未支付工資為由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在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三)項規定的情形解除勞動服務合同,請求用人部門單位需要支付市場經濟發展補償的,應當通過綜合分析考慮用人單位受疫情嚴重影響的實際生活情況、拖欠勞動報酬的金額與時間、未依法繳納一定社會責任保險等情形的主觀惡意、違法行為程度等因素研究予以認定。
三、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具體含義是什么
雇主停工的起止日期應從停工之日起至復工之日止連續計算。其中,工資支付周期最長為30天(不排除休息日、法定假日和其他種類的假期)。用人單位的支付日期在此期間的,不影響按照停產支付標準分期計算。對用人企業單位進行停工停產后復工,復工后再次出現停工停產的,每中斷一次需重新設計計算,不得將兩次停工停產的時間以及累計數據計算。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是從上一次應該領到工資的時候開始,到這次應該發工資的時候為止。比如月薪,每月15日發的話,就是從上個月15日到這個月15日,這一個月的時間。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是指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時間間隔。實行月薪制的,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為1個月,實行周、日工資制的,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為1周、1日。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對一個企業來說是相對固定的,不會因停工停產的時間不同而改變其工資支付周期。工資支付周期是指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時間間隔,實行月薪制的,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為一個月,實行周、日工資制的,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為一周、一日。
當事人之間無法在法律制度規定期間內提起訴訟如何進行處理。當事人因疫情原因無法在《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并提供相應證據的,原則上支持起訴時間應當扣除受疫情影響的期間。在訴訟時效期間內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而“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根據上述規定,當事人舉證證明因受疫情影響而不能及時行使請求權的,依法適用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在疫情結束后及時主張權利。要特別注意的是,主張權利不要超過疫情結束后六個月。以上就是龍崗區離婚律師為您講解關于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答疑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是請龍崗區離婚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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