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子再嫁是否有權繼承前公公遺產?答案是可以的,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條規定:“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對其父親履行了贍養義務,即使在改嫁后也仍然照顧老人到去世為止,應認定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依法應取得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資格,有權繼承遺產。接下來就由坪山婚姻律師為您講解帶子再嫁是否有權繼承前公公遺產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相關案例
張老漢有一子一女,兒子晚年因不測變亂去世,兒媳隨后帶子再嫁別人。不久前,張老漢因突發心肌窒息急救有效死亡,死后遺留下了20余萬元的財富。白叟的女兒處理完父親的后事,正在辦理遺產承繼手續時,早已再嫁異鄉的前兒媳卻找上門來,請求自己分割前公公的遺產,兒子代位分割其父的繼承份額。張老漢的女兒認為,兄長已故去多年,嫂子也早就改嫁他人,只有自己才是父親的唯一合法繼承人。雙方為此鬧上法庭。張老漢的兒子去世后,前兒媳已再嫁別人,沒有《繼承法》第12條“對公公盡了首要養活責任”劃定的特定情況,是以無權承繼張老漢的遺產。然則,白叟的孫子卻有權行使代位繼承權。對此,《最高法意見》第21條劃定:“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本案中,盡管孫子被母親“帶子再嫁”,成為他人的“繼子”,但其實不影響其代位本人的親生父親承繼爺爺遺產的權利。因此,對于張老漢的遺產,他的女兒和孫子都享有法定的繼承權。至于代位承繼遺產的份額,普通情況下,豈論代位繼承人人數幾何,亦不受輩數的限定,只能承繼被代位繼承人有權承繼的份額。即兩個或兩個以上代位繼承人只能承繼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數介入等分遺產。對于對弱者的維護,《最高法意見》第27條劃定,代位繼承人假如不足勞動才能又沒有生存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實踐中,遺產分割的時候、設施和詳細份額,由繼承人商議研討,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我國民法典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丈夫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九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無論其是否再婚姻,依規定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時,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因此,無論改嫁與否,你兒子的代位繼承權都不能被剝奪。
繼子女是有繼承權的,但前提是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有撫養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以上就是坪山婚姻律師為您講解帶子再嫁是否有權繼承前公公遺產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坪山婚姻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家庭暴力中如何保護受害者的權益 | 坪山婚姻律師為您講解如何防范家 |
坪山婚姻律師說法:合同上僅有法 | 婚后一方出資購買的房產,離婚時 |
彩禮和嫁妝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坪 | 坪山婚姻律師:2022最新協議離婚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