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知道通常丈夫在未取得妻子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則該行為無效。雖情人獲贈財產已登記在其名下,仍屬違法所得,應予返還。對此,深圳婚姻律師在下文為您具體介紹有關丈夫贈送給情人的財產能否要回,希望分享的內容能夠有所幫助。
一、給情人的錢可以要回來嗎?
送給情人的財產除一方無權懲罰的一般不能要返來。贈與的財產在財產的所有權轉移前能夠撤銷,曾經贈予轉移所有權的,除屬于無權處分的大額財產或者受贈人導致贈與人死亡的,一般不能要回。但如果私自贈送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認定情人為非善意第三人,另一方可以要回該財產。
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力轉移以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由公證的贈與條約或許依法不得撤銷的擁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二、有情人構成重婚罪嗎?
假如出軌的一方與婚外同性,不以夫妻名義繼續、穩定地配合生存寓居,不組成法律上的重婚,民間俗稱為姘居。反之如果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的話,就構成重婚。
重婚罪的犯法范例有以下三種: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別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別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別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許明知別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如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原配能夠起訴情人嗎?
這個是不能的。關于情人參與家庭的情況,并不能經由過程訴訟的方式格局解決。但假如另一方與情人的情形,屬于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還與之結婚的,構成重婚罪,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處理。
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許明知別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如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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