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37歲的兒子不是自己的,老人起訴離婚,法院駁回了關系沒有完全破裂。深圳專業離婚律師帶你一起看這個案例。
今年9月,為了解決多年來一直糾纏在心中的疑慮,62歲的62歲的王將兩份血樣送去親子鑒定。結果發現,他養了37年的兒子不是自己的。王隨后向法院提起訴訟,想與妻子離婚。12月12日,韓城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目前,王正準備上訴。
親子鑒定兒子非親生
王和他的妻子牛都來自韓國城市。根據判決,他們在1981年被介紹,并于1982年登記結婚?;楹?,他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他的兒子今年37歲,女兒36歲。王說,他的女兒已經結婚了,他的兒子在16、17歲時患有精神疾病,目前沒有工作能力。
王說,他一直對兒子是否是自己的問題有疑問,但這么多年來,他一直沒有追根究底,選擇撫養孩子。今年我活不下去了,所以我做了親子鑒定。沒想到多年的擔心成了事實。
在判決中,原告王說,在婚姻的早期階段,這對夫婦的關系是可以接受的。1996年,他的妻子離家出走了。在接下來的三年里,他在尋找妻子的同時撫養孩子。1998年底,他把妻子帶回家。在那之后,他的兒子患上了精神疾病。在過去的兩年里,這對夫婦的關系惡化了從去年10月開始,他在女兒家住了半年。自今年年初以來,這對夫婦經常發生沖突,并報警處理。今年9月,王收集了兒子和他的血液,并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親子鑒定。經鑒定,排除王是兒子的生物父親。
在判決中,王說,他遭受了嚴重的精神打擊,被告破壞了夫妻之間的忠誠和信任,夫妻關系完全破裂,所以訴法院,要求離婚,同時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撫養兒子86400元,精神損失賠償10萬元。
法院:夫妻關系還沒有完全破裂
在判決中,他的妻子牛說,她已經和原告結婚38年了,關系很好。她為家庭付出了太多,已經60多歲了。如果她離婚了,她將無家可歸,所以她堅決不同意離婚。
在審判過程中,牛提供了一份住院病歷,以證明原告有家庭暴力;提供一份診斷證明,以證明兒子患有精神分裂癥。原告在質證時不承認上述證據。
12月12日,韓城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結婚38年,建立了穩定的夫妻關系,雙方都應該珍惜,婚后雙方都為家庭生活努力工作,為孩子的成長付出了共同的努力。原告現在起訴離婚,理由是他37歲的兒子沒有自己的關系破裂。這種生活變化確實對一個62歲的老人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傷害,但畢竟,在孩子成長的30多年里,雙方都很寬容。如果他們能重新審視問題,一起面對,做出理性的選擇,就有可能和解,他們的關系就不會完全破裂。
法院裁定原告王某不得與被告牛某離婚。
12月14日,王某表示,今年夫妻矛盾愈演愈烈,將上訴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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