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對父母的是有養活責任的,然則也有一些子女較為無私,在父母需求賜顧幫襯的年紀沒有做到贍養父母的義務,但是對于父母的遺產又想繼承,那么對于此類情況子女是否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呢?接下來深圳遺產繼承律師為您舉行解析關于子女未贍養父母是否可以繼承財產的問題:
《繼承法》劃定,有意戕害被繼承人的、為爭取遺產而戕害其余繼承人的、遺棄繼承人的行動,或許虐待被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
假如未盡養活責任,但未有上述行動之一的,不克不及褫奪他的繼承權。但子女為對父母盡到贍養義務或對被繼承人盡的贍養義務相對較少,在分配遺產時應適當少分。
一、有以下情況的,子女可免除贍養義務: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支出、損失勞動力或不克不及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自身無經濟支出,其家庭的支出不足以維持本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怙恃對子女有緊張犯罪行為。
比方怙恃犯有戕害子女、荼毒子女緊張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動的,損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對子女來說就是可以免除贍養義務。
假如被害子女被迫贍養的,法律并不禁止。
需求指出的是,無給付米飯錢才能的成年子女盡管能夠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二、贍養人的養活義務有哪些
1、贍養人不得以廢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瓜葛變遷或別的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執行養活責任,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執行給付米飯錢、配合分管用度的,除了領取米飯錢、配合分管的用度外,還應根據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養活責任的,在承繼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執行責任,其余贍養人根據長幼次第由不盡養活責任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以上便是對于子女未養活白叟是不是能夠承繼財富的相干法令知識,作為子女我們一定要懂得孝順,發揚我們民族美德,如果遇到關于贍養、財產糾紛等等法律問題,可以及時聯系深圳遺產繼承律師,爭取合理合法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屋應該如何繼 | 深圳婚姻專業律師為您講解房產在 |
親人去世后的保險金作為遺產如何 | 遺產的錯失:深圳遺產繼承律師闡 |
親緣之證:深圳遺產繼承律師闡釋 | 身份轉變的法定之路:深圳遺產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