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離婚的時間是需要對財產問題作出處置的,一般為先由當事人之間商議處置,假如無法協商一致的話,再由法院進行判決。而在具體對離婚財產進行分割的時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到底離婚財產分割注意什么?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深圳鹽田區婚姻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離婚財產分割注意什么?
1、肯定分割的原則和標準;
2、婚姻存續時期,負擔責任較多的,可以要求補償,多分一些財產;
3、對方如存在重婚、與別人同居等錯誤,無過錯一方,能夠要求賠償;
4、離婚后一方生存有艱苦,能夠從幫助的角度多分一些財產;
5、跟子女的一方、主婦一方,在分房、財產可適當賜顧幫襯;
6、財產分割最好找一個兩邊都信得過的人或律師做中證人,主持分割。
要區別所分割財產是按份共有仍是配合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財產是財產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額舉行分割,分割配合共有的財產是財產共有人先肯定每一個財產所有人的份額,后按肯定的份額舉行分割。其次,產權必須明確、清晰。再次,協議書內容要吻合均等處理并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另外,對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損失價值的財產,協議當事人可采取折價補償等方式處理。共有財產分割后,當事人一方要出賣自己分得的財產時,若該財產與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財產屬于一個整體或分配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夫妻配合財產詳細主要指:夫妻關系存續時期一方或兩邊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
詳細的應包孕:(一)夫妻兩邊各自的人力、獎金。(二)出產、經營性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承繼或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五)一方或雙方對外享有的債權。
二、財產分割(俗稱析產),是指財產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行為。
財產分割罕見的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配合承繼或受害的遺產、分割合資謀劃的財產、分割合股分工聯營 的財產等。分割協議,是指財產共有人經協商一致,對其共有的財產達成分割意見的書面協議。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行為,常見的財產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共同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分割合資(合作)或聯營的財產等。要算清家底,包括共有財產、個人財產、債權、債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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