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離婚律師有著豐富的調解經驗,能夠根據案件的特點及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制定調解策略,把握調解時機,運用調解技巧,影響對方當事人及承辦法官,從而降低訴訟對抗,提高訴訟效率。近日,深圳離婚律師代理的兩個案件均以調解結案,實現了當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律師也因此收到了當事人的錦旗。
一、A某與B某離婚糾紛
案情簡介:頻出軌婚姻走向崩潰,促調解爭取最大權益
2004年,A女士與B先生在大學期間相識。2006年雙方登記結婚,并于2012年生育一女。A女士與B先生從校園戀愛走向婚姻殿堂的感情讓外人羨慕,但其中的痛苦只有A女士自己清楚。雙方結婚十余年,B先生多次出軌,A女士念及雙方多年感情,且B先生誠懇認錯回歸家庭,便原諒了B先生。
然而原諒換來的不是B先生的真心,而是B先生堅持離婚的決心。2022年初,B先生多次主動向A女士提出離婚。A女士無奈,同意離婚,雙方就離婚協議內容進行了多次溝通,并草擬了多版離婚協議。
2022年4月,A女士向深圳離婚律師尋求幫助,深圳離婚律師仔細梳理了雙方的具體情況,抓住B先生多次出軌并急于離婚這一事實,認為調解離婚能夠幫助A女士實現利益最大化。因此,深圳離婚律師在第一次面談時便積極引導A女士,使其勇于面對離婚訴訟,克服心理障礙,并提出了初步的調解意向。
確定調解方案后,深圳離婚律師多次與調解員聯系,反復溝通,在盡力為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的同時,迅速推進案件進程。2022年5月,法院組織調解,成功調解離婚。在調解方案中,夫妻共同財產份額大幅向A女士傾斜,取得了非常好的案件結果。
經驗分享:巧分析制定最佳方案,抓時機達成訴前調解
在離婚糾紛案件中,律師在保持對當事人必要的同理心的同時,應當時刻保持理性,抓住機會,仔細分析,快速反應,為當事人爭取利益最大化設計最合理的方案。
面對對方出軌,且雙方協商的方案中存在一定的對無過錯方的補償時,可以嘗試抓住對方這一心理,并抓住訴前調解這一窗口,為當事人爭取利益最大化,避免在后期訴訟過程中,增加變故幾率和時間成本。
律師提醒:
離婚糾紛案件,不僅需要律師對法律進行正確理解與適用,也需要律師對當事人進行必要的心理疏導,為當事人爭取利益的同時,引導當事人正確面對問題,順利開啟新的生活。
二、C某與D某離婚糾紛
案情簡介:遭家暴女方求助深圳離婚律師,勤溝通達成調解離婚
本案中,C先生與D女士結婚后,因自己家中出現變故導致精神壓力較大,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對D女士實施家暴,經相關機構鑒定,構成輕傷。
2022年3月,D女士向深圳離婚律師律所尋求幫助,想要解除與C先生之間的婚姻關系。
由于是第一次起訴離婚,為了提高訴訟成功的幾率,深圳離婚律師決定先通過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方式來確定D女士至少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性。經過深圳離婚律師的努力,法院出具了人身安全保護令。隨后,深圳離婚律師向法院正式提起離婚訴訟。
由于被告一直不同意離婚,為了幫助D女士實現一次性起訴便成功離婚的訴求,深圳離婚律師克服重重困難,不斷與法官進行溝通,與被告進行交流。2022年4月,D女士與C先生經法院調解離婚,C先生終于在調解書上簽字。
經驗分享:常留心隨時保存證據,打官司講究訴訟策略
在離婚糾紛案件中,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已經沒有存續的必要。對此,《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對于離婚訴訟的當事人來說,要注意留存與上述情形有關的證據,輔以合適的訴訟策略,可以收獲良好的訴訟效果。
律師提醒:
男女雙方在締結婚姻關系后成為家人,夫妻間的感情生活需要雙方共同經營,良好的溝通方式可以使感情歷久彌新。
以上便是深圳離婚律師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通過以上知識都已經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還遇到什么較為復雜的法律問題,歡迎在線咨詢深圳離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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