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將婚前的個人財產轉變為婚后共同財產?深圳福田婚姻律師為您解答。
眾所周知,若不想將自己婚前的個人財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可在結婚前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但怎樣把婚前的個人財產轉變成婚后夫妻共同財產,恐怕這是許多嫁給有錢人的女人要考慮的問題,不管怎樣,將原本屬于另一方的婚前財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能讓自己在婚姻生活中不再處于完全被動的位置,就算分手離婚,生活也會有保障。
按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繼續而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實踐中,根據“另有約定”,婚前個人財產變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的方法有兩種:
第一,給予。贈送是情感的一種表現,無論婚前或結婚后,一方均可將其財產贈與對方,以表示愛意。應注意,一般物品只要交予對方就可以完成贈與,而車輛和房產需要完成產權登記,才能算完成贈與,否則按照規定贈與人可以在變更登記前撤銷贈與。但經公證處的贈與是不能撤銷的,所以雙方當事人可以先辦理公證手續。
第二,約定。也就是說,當事雙方采取協議、合同的方式,將一方的財產約定歸對方,這種約定一旦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協定簽署后,為防止反悔,應盡快按照協議規定,盡快履行,例如,辦理房屋、車輛登記過戶等,以防止反悔,如辦理房屋、車輛登記等,以避免反悔。與此同時,協議中約定違約金,如果一方反悔,離婚時對方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這一財產約定可在婚前或結婚后生效,但在婚前達成的協議,在結婚時才生效;若約定后未結婚,則約定不產生法律效果。
要提醒的是,無論是贈與還是約定,都要雙方自愿。除了法律上的保障之外,人們更多地依靠自己的努力,而不是依靠婚姻中的另一方,強迫別人占有對方的財產,是合乎法律的,但是,強迫他人占有對方的財產,雖是合法的,卻有可能傷害對方的感情,加劇了雙方關系的破裂。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只有雙方共同努力才能得到對方真正的尊重,幸福人生方能長久。深圳福田婚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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