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上說分居滿兩年準予離婚,那么你知道分居兩年時間怎么算嗎?怎么樣才算分居滿兩年?如果住在一個房子里,如何證明分居滿兩年?下面深圳福田離婚律師通過下文解答你這個問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法律上的分居滿兩年是怎么認定的?分居兩年時間怎么算?
現在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生活的情況非常多,但不是所有的分居都構成法律上的分居。所謂夫妻兩地分居通常是夫妻雙方在繼續夫妻關系的前提下,終止共同生活,建立各自的生活方式的情況。像這樣的情況持續滿兩年,法律上就可以認定夫妻分居。夫妻分居由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后沒有培養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二、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應從同居后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三、分居兩年應該怎么證明呢?
深圳福田離婚律師咨詢:在實踐中,空口向法院陳述分居的事實往往是無力的,夫妻分居沒有第三人和其他證據證明,雙方各執一詞,會導致法院無法認定或不予認定雙方的分居事實,便不能適用認定雙方分居兩年以上的事實。因此處于分居狀態的當事人應該留心收集分居期間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另尋住所的、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為證明分居的證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一般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有:一方在外居住的、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協議、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分居文書、親戚、朋友、鄰居的證言等。如你能證明分居滿兩年,就可以說明感情確已破裂了,人民法院據此一般會判決離婚。即使人民法院認為分居未滿兩年判決不準離婚,你也可以在第一次離婚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后,再次請求判決離婚,法院一般會判決準許離婚的。因此,如果你能證明因感情不合分居滿二年,即使男方不同意離婚,法院也應該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
四、分居兩年起訴離婚的注意事項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第二,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以及訴訟費。
第三,原告就其訴訟請求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據,比如財產的證據,孩子撫養的證據,雙方分居兩年的證據;
第四,法院立案后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
最后深圳福田離婚律師強調,分居兩年可以作為離婚判決的條件,但并不是分居兩年就屬于離婚了,很多人認為分居兩年就是自動離婚,實際我過法律并沒有這樣的規定。即使是分居兩年,想要離婚也必須通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以合法途徑解除婚姻關系。 深圳福田離婚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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