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男子姓張,來自河南省洛陽市。初中畢業后,他曾在蘇州昆山的一家房地產經紀人擔任推銷員。后來,他開了一家房地產經紀公司。36歲時,他過著有家有口的生活,但不尋常的是,他同時有三個家庭。下面深圳離婚知名律師帶你看看是怎么回事。
從2015年到2017年,張在昆山安頓了三個家,三個女人都拿到了結婚證,都生了孩子,三個家都在1公里范圍內。
領證時間。
2015年7月,任女士。在江蘇昆山領證。
2016年6月,陳女士。在張某河南老家領證。
2017年6月,王女士。在王女士的安徽老家領證。
張說,當年房地產銷售市場比較好,一個月能賺幾萬。他照顧每個家庭。婚后,第二任妻子和第三任妻子都沒有上班,家庭費用由他獨自支付。
不得不說,他演了張導演的婚姻鬧劇,三個妻子對丈夫張很滿意。
與此同時,他在三個女人之間打交道,同時考慮到三個家庭。由于工作原因,張經常出差,所以他以出差為借口天過海。
但終于紙包不住火了! 陳女士是第二任妻子。王女士,第三任妻子。幾乎同時發現了張某的貓膩。
真相大白后
2018年上半年,第一任妻子任女士與張離婚,不愿多糾纏。第二任妻子陳女士向警方報案,要求法律嚴懲張。
男子說不知道自己違法
東窗事件發生后,張聲稱他不知道自己的違法行為:否則,他不會一個接一個地去民政局領證。他和朋友喝酒時聊天,說我違法。
昆山警方調查發現,張利用省間民政系統婚姻登記信息不聯網的漏洞,同時欺騙了三名女性,使她們陷入婚姻漩渦。
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張在婚姻期間與陳女士、王女士分別結婚,案件真實可信,證據可以相互確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張應當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目前,檢察機關已對張提起公訴。
現在,在看守所,張某說他已經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出門后,看誰能原諒我,我就跟誰在一起。
重婚罪是什么?法律責任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與他人結婚或者知道他人有配偶與他人結婚的行為。所謂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子,女人有丈夫,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夫妻關系仍然存在的人,即有配偶的人;夫妻關系解除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而自然消失,則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重婚或者知道有配偶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對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必須被判刑,即使是拘役,也屬于刑事處罰。明知他人有配偶結婚的,也違反刑法。也就是說,愿意做婚外情的第三方也可能違反刑法,受到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