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是離婚案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根據中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婚前財產一般為個人財產,婚后財產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除約定外。可以看出,在婚姻財產制度中,協議優于法律。
如果你想在離婚案件中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你首先需要收集財產和線索。杭州離婚律師在離婚財產分割中遇到的財產主要有五類:房屋、存款、股票基金等證券、股權、保險等。
下面深圳離婚官司律師逐一解釋了這五類財產證據的收集。
一、房屋證據
實踐中有兩種常見的爭議:
第一,婚后以對方名義購買房產,對方不提供房產證。
第二,一方隱瞞對方購買房產。
第一種情況,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進行調查和收集證據。律師接受委托后,將帶著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公司介紹信和自己的律師執業證書,到房地產登記中心調查房屋的產權檔案。
第二種情況,證據收集相對困難。李曉娟律師建議當事人首先了解房屋的位置和產權證書上登記的名稱。如果他們能通過銀行流量找到付款記錄并獲得更多線索,他們可以申請法院繼續調查。對于第二種情況,我們不應該報告太多的希望,實際操作中有更多的困難。
二、存款證據
最好知道你的錢存在哪張卡,這是最糟糕的。你也應該知道對方在哪家銀行開卡,否則法院不會給你一家銀行的調查令。
三、股票、基金等證券證據
向法院申請股票、基金財產調查令,要求申請人提供證券公司、基金賬戶等信息。
如果不知道賬戶本身的信息,但知道在哪家證券公司開戶,也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令。
四、股權證據
股權證據在調查中并不難。實際上,法院確認股權比例一般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登記材料為準。直接委托律師到工商登記部門進行查詢,甚至現在在線查詢功能。
五、保險證據
在離婚訴訟中,分割保險財產的障礙是,一方不知道對方購買了什么保險,也沒有保單。這類財產建議最基本的是掌握對方在哪家保險公司購買的保險,否則法院不會給你調查令。
以上是五種最常見、最基本的證據收集。如遇財產分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