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國父母與子女不和、子女離婚時父母為保全自己的出資等原因經常會出現一些父母請求返還出資的情形。從司法社會實踐教學反饋工作情況分析來看,父母請求返還出資所主張的基礎教育法律相關關系管理往往為借貸而非贈與。深圳離婚律師為您介紹一下相關的情況。
關于父母為子女投資買房的法律性質,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探討:一是尊重雙方的意思自治。原則上,對父母投資行為的認可應以父母的明確表示為基礎。如果父母與子女約定為贈與或者父母明確表示為贈與,則為贈與關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出資的真實意思一般應該發生在出資時或者出資后。
一旦父母在出資時或出資后進行贈與,就意味著贈與關系已經成立并生效。以后主張借貸關系的父母一般不予支持。第二,借貸關系的成立應嚴格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現實生活中,由于父母之間的人身和財產關系密切,父母的借款往往沒有借條,父母的贈與也往往沒有明確注明。此時,應該嚴格執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父母關于借款的證據不足,出資一般應視為贈與。
如何辨認人工授精出生的嬰兒?
答:現代醫學技術下,受孕既包括傳統的自然受精,也包括人工授精(體內受精)和試管嬰兒(體外受精)。人工授精生孩子,法律上稱為輔助生殖技術,是指已婚夫婦借用現代生物技術,通過非自然行為懷孕而生下的孩子。根據受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同質受精生的孩子和異質受精生的孩子兩種。
所謂“同質授精”,就是通過人工授精將丈夫的精子植入妻子的子宮。一般來說,通過這種方法出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不會受到質疑。但是,“異種授精”是將非丈夫的精子植入妻子的子宮,其法律地位必然會受到質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批復的精神,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精子和卵子來自夫妻雙方,但結合輔助生殖技術而生。這個孩子與雙方父母有血緣關系,是夫妻雙方的親生子女,法律地位毋庸置疑。
其次,在婚姻存續期間,經丈夫事先同意或事后經丈夫明確同意,妻子由人工授精懷孕,精子不由分娩婦女的丈夫提供,盡管孩子與丈夫沒有血緣關系,但分娩婦女的丈夫應被視為孩子的合法父親。此外,一旦丈夫通過人工授精表示同意孩子出生,這種同意和批準就不能撤銷,因為孩子已經出生,否則就不能撤銷孩子已經出生的事實
這對孩子的健康成長非常不利。
第三,在婚姻家庭關系發展存續期間,如果一個妻子未經丈夫同意,擅自采用不同他人進行精子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所生子女與丈夫之間沒有得到法律上的父子關系,丈夫不承擔社會撫養教育義務,精子提供者也不承擔撫養義務。
三十、甲某幾年前與妻子乙某離婚,離婚時協議兒子丙某由妻子直接撫養,生活費、教育費則由甲某負擔。丙某在與同學玩耍時將同學胳膊扭傷,經住院治療花去醫療費、藥費等近萬元。但乙某無力賠償,同學的父母向丙某的父親甲某要求賠償,但甲某以丙某未與自己共同生活為由拒絕賠償,甲某的理由成立嗎?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夫妻離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益的,由隨子女生活的一方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可以責令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擔民事責任。
由此可見,C雖與母親B同住,但其與A的父子關系并未因A與B關系的解除而消除,C應對A同學的扭傷予以賠償。當B無力賠償時,A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a以C沒有和自己一起生活為由拒絕賠償的理由不能成立。
父母離婚后,A 和母親住在一起。從初級中學畢業后,她沒有進入重點高中。在沒有征得父親同意的情況下,她為父親選擇了一所重點高中,并支付了3萬元的擇校費。后來一位母親與一位父親談判,要求他承擔一半的擇校費用,被一位父親拒絕了。A 隨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父親承擔一半的擇校費用,A 應該得到支持嗎?
深圳離婚律師認為,超過必要限額的教育費用,除非非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愿意承擔,否則只能由付款人“支付”。因此,在沒有得到 A 的父親同意的情況下,A 的母親選擇了一所更好的學校讓 A 上學,并支付了高中的擇校費用,這些費用應該由 A 的母親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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