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婚前財產,什么是婚后財產,大家對這些名詞理解嗎,為了避免以后陷入離婚財產糾紛案件,雙方對自己的婚前財產做一個公證比較好,什么樣的財產該做公證呢,下面由深圳專業婚姻律師為大家詳細講解。不少男女在結婚之前,都會就雙方的婚前財產辦理一個國家公證,這樣做不僅不會讓自己造成破壞以及他們發展之間的感情,反而還能在企業一定程度上能夠維護彼此的利益。那現實中究竟哪些財產管理可以通過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我們中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什么財產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從法律角度看,婚前財產公證具有舉證作用,可以減少糾紛的發生。并不是所有的財產都需要在結婚前公證。一般來說,如果證明起來更容易,他們就不需要這么做了。如果更難證明,他們就需要這么做。如房地產、房屋、汽車等,由于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沒有婚前財產公證的必要。
而產權可以隨時可能處于發展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出現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舉個例子,如果企業一方婚前有一套自己房產,結婚期間,房子拆遷,這筆補償款就是我們個人信息財產。拿到這筆補償款后,如有一個必要,就要能夠及時解決婚姻家庭財產公證。因為錢是動產,如果不公正,發生矛盾糾紛問題就很難說清是誰的。說不清楚的錢,要算共同管理財產。
誰可以申請婚前財產公證
1、未婚夫婦。未婚夫妻之間沒有法律關系,財產歸屬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
2、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只不過我們雙方之間訂立的協議研究內容只涉及企業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可以取得的財產。因此人們稱作“婚前財產安全協議公證”。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不斷取得一個配偶的完全一致同意和充分利用支持,才能更加順利完成辦理此項公證。因為隨著我國對于婚姻法相關規定,夫妻社會關系發展存續期間學習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于他們夫妻共有部分財產。由于學生雙方結婚后,對財產的共同管理使用、消耗、經營,使個人信息財產問題很難與共有財產進行有效區分和認定,除非夫妻雙方對所達成的協議均無異議,否則婚前財產公證人員只能是“與君無緣”了。實踐中國家就有當事人在婚前個人風險投資買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這個房子做個婚前財產公證,以便能夠留給中國自己的孩子,由于患者配偶不同意,費了好多周折。因此,從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最佳工作時間上看,晚辦不如早辦,婚后再辦不如婚前就辦。
從上面的介紹中,我們了解到,哪個更容易證明財產,一般不需要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如果證明財產更困難,建議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大家閱讀到這里相信已經對上述的相關規定已經有所了解,相信你對此已有基本的認識,如果你對上述文章中的敘述或者其他的問題感到疑惑,歡迎咨詢深圳專業婚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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