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離婚律師咨詢網:離婚協議不這樣簽,小心沒有法律效力
時間:2022-12-07 09:24 點擊: 關鍵詞:深圳離婚律師咨詢,離婚協議
婚前財產協議是夫妻雙方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歸屬的約定,但是該約定必須遵守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才可以。那么婚前財產協議要怎么樣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下文就讓深圳離婚律師咨詢網為大家解讀分析。
一、婚前財產協議的法律依據:
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能夠商定婚姻關系存續時期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時期所得的以下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人力、資金;(二)出產、謀劃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承繼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18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8條規定:“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婚前的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傷害取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存補助費等用度;(三)遺言或贈與條約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簽訂正當婚前財產協議具備的要件:
1、婚前財產協商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
構成書面的筆墨,既可所以夫妻雙方自行殺青,也可所以在公證部分的介入下達成,但公證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該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2、婚前財產協商內容上必須合法。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雙方能夠商定的財產是指婚前財產及婚姻關系存續時期的所得財產,它既可所以生存材料,也可所以生產資料,既可以是有形資產,也可以是無形資產,但都必須是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如果本不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或尚未確定是否存在的財產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權屬的財產,均不在此列。
三、婚前財產協議的特點:
1、協商的見效以簽訂協商的男女雙方登記結婚前提。若協議簽訂后,雙方因故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分手了,則該協議會因生效條件未具備而自動歸于無效。
2、協商充沛表現了當事人的意義自治。協商中關于相干財產權利的取得既能夠以履行一定義務為對價,也可以設定一個對價條件,充分體現了當事人的財產處置權。
3、協商的載體唯一性。《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姻財產商定應該以書面方式商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根據法定財產制確定婚后財產的歸屬。
四、婚前財產協議的效力保障:
1、意思表達要明確
意義明確是任何一種協商都請求的,關于婚前財產協商的請求也是同樣。并且,婚前財產協商,基于其簽訂當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確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協議的理解發生爭執而產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閡。其意思的明確表面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婚前財產局限明確。無可否定,婚前財產協商中其實不一定非得把所有的婚前財產都標注清晰,而只要把需求分外提出的,或以供婚后分享的財產列明即可。更何況,因為財產具有流通性的特質,很容易產生婚前財產協議不明確的爭執。為此,若只是列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財產,應在協議中明確有其他財產的意思表示為宜。
二是,婚前財產婚后同享的比例明確。在婚后能夠與愛人同享的財產內容,以及同享的比例應當清楚,千萬不能欲說還休,并且認為對方應該知道自己的意思。
三是,財產描述要明確。在實踐中,因為財產描繪不明確終究致使覺得協商商定不明而不予確認的案例不在少數。比方房產的描繪,不少朋友在作婚前財產協商時,關于一方的婚前房產只是寫“某某小區的屋宇歸雙方共同所有”,這便是一個有題目的描繪。首先,某某小區這一稱謂,每每只是開發商出于宣揚需求定的樓盤稱號,公安構造的戶籍治理以及屋宇產權登記部分的地域地位確認,都不會涌現該樓盤的稱號,可以說,這個小區稱號并非法令稱謂。精確的稱號應該××市××區×街道×號×單元×號。其次,一個城市當中可能會出現多個同名小區,因而會造成處所描述不確定。第三,該房屋的購買者可能在同一個小區有幾處房產,而其實只是約定共同居住的一處歸雙方共同,這就容易產生究竟是一套還是幾套共有的爭議。第四,假如該房屋的產權登記手續還沒辦理,從法律上來說,就不擁有產權,這使得雙方在發生夫妻矛盾時,可以提前轉讓。因此,正確地描述應該是“某買賣合同項下的財產權利由雙方共有”。
2、條件設定清楚
協商的見效若未做分外商定的話,普通是結婚登記后見效。在大多數情況下,朋友在簽訂協商時都會寫“本協議自雙方具名時見效”。關于婚前財產協商來講,顯然的是為結婚后共同生存所簽訂的約定,也即應以結婚登記為有效要件。其二,有的伴侶在約定婚前財產歸婚后共有時,會做出這樣的約定,“若雙方不離婚,則此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種財產約定,實際等于沒有約定。從財產協議的最終效果來說,為離婚財產分割提供了便利。此類約定,對于非財產所有者一方來說,顯然是不利的。
3、體例規范明了
意義的表述清晰,條理明白,不致發生歧義。作為協議來說,還是要遵從一定的范例格式。
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對婚前財產協議的介紹,現實生活中很多人覺得結婚之后都是一家人,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會傷害之間的感情,所以就不簽定婚前財產協議,可事實上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你還想了解婚前財產協議其他方面的問題,建議你咨詢華深圳離婚律師咨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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