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子女的家庭中,當所有的子女都成家以后,父母就會分家,有的也會簽訂家庭財產分配協議。那么問題來了,家庭財產分配協議在簽署之后需要公證嗎?深圳財產分割律師為您解讀:
家庭財產分配協議在簽署后不需要公證,無論因離婚或家庭分裂需要分割家庭財產,僅為財產分割后發生的爭議,爭議均能得到有效解決。本協議在財產分割時擬定,本協議不要求分割各方協商擬定,但必須由雙方自愿簽署。
家庭社會財產分割協議書格式:
1、首部。
(1)職稱。應明確“財產分割合同(協議)”或“分割令”或“分割合同”。
(二)當事人身份的基本信息;
2、正文。
(1)分產的原因。
(2)具體分配方案。
3、尾部。
合同訂立人和證人分別簽字蓋章,注明合同訂立時間。
家庭財產分割協議
為促進學生家庭社會和諧共處,保持一個家庭和睦團結互助,防止家庭糾紛產生,父親、母親教育為主的房屋及土地資源使用遺囑存在問題,甲、乙、丙、丁四方為坐落于----街道----號(房產進行編號:無、屬原始土木工程結構)。房屋以及今后的分配歸屬一個問題,達成情況如下關系協議,以資共同發展遵守。
甲方長子方方代表甲方愛人證人:
乙方(次子方)代表: 乙方沒有愛人一個見證:
丙方(第三方)代表丙方的情人見證:
丁芳(四子芳)代表: 丁芳心愛的見證人:
第一條:本協議所稱房屋為“鎮街”號
房子的前任主人是母親。
第二條:本協議所述房屋經甲、乙、丙、丁方約定,由丁方提供。
使用、居住,其所有權屬于丁,由丁繼承,與甲方、乙方、丙方無關。總房價(人民幣) : (大
寫) ,丁付人民幣,元整(資本: 十元整)于甲、乙、丙方。每個代表: 元。
第三條:通過四方協議,母親為了保證自己以后的生活,有選擇的權利。
擇隨甲、乙、丙、丁方共同學習生活和居住的權利。主要為丁方負責。
第四條:在丁方使用和居住期間,房屋需要維修、改建或裝修的
未經甲方、乙方或丙方同意,由丁方承擔勞動行為的責任。
第五條:甲方或甲方愛人,乙方或乙方愛人、丙方或丙方愛人、不得以進行任何一個理由,對本協議此房屋建設作出我們任何問題處置工作行為。
第六條:母親在世期間生、老、病、死所產生財務費用,由甲、乙、丙、丁方協商結果一致通過共同發展承擔,不得以提高房屋進行價值及土地資源使用成本分攤。本協議書不改變甲、乙、丙、丁方對母親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享有對丁方除房屋信息之外的任何企業財產市場份額的權利。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后,母親有權選擇與甲方、乙方、丙方的其中一個家庭共同生活一段時間,探望或照顧生病或生病的人,并協商支付在此期間發生的生活費用。丁方應盡贍養母親的義務,甲、乙、丙、丁方應酌情相互給予補助。
第八條:本財產協議所涉及的內容為母親的財產分割協議,除財產以外的任何有形和無形財產的繼承份額均以母親的口頭遺囑或書面遺囑為準,甲、乙、丙三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并負責向各自家屬解釋,不得參與此事。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一份,自簽名之日起中國成立,兒媳也是作為一個見證我們人在本協議上簽名;另:為示公證,特邀請叔輩、二人可以作為研究本次項目協議書以及簽訂旁證。
第十條本協議的效力:除可通過書面協議變更本協議內容外,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不得變更本協議內容。
甲方(長子): 甲方愛人見證(長媳):
乙方(二兒子):乙方情人(二兒媳)的見證人:
丙方(三子): 丙方愛人一個見證(三子媳):
丁方(四子):丁方情人(四子新娘)見證:
叔輩旁證:
地點: 時間: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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