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離婚后不要得癌癥兒子多年后悔,深圳專業離婚律師帶你一起看這個案例。
南南三歲時被診斷為節細胞神經母細胞瘤,是一種非常罕見且死亡率高的惡性腫瘤。父親張在得知兒子的病情后毫不猶豫地離婚了。離婚后,母親和南南開始了一條艱難的醫療之路。幸運的是,南南被宣布治愈。雖然仍有復發的可能性,但這對這個小家庭來說是非常幸運的。更幸運的是,離婚后,母親和繼父再婚,并有了另一個兒子。南南在這個大家庭里生活得很幸福,祖父母和孫子孫女都很幸福。
父親張離婚兩次,沒有孩子。正因為如此,今年3月,張起訴法院要求直接撫養南南。張的理由簡單粗暴。他的前妻再婚生子,沒有時間照顧南南。他的家庭狀況復雜,經濟狀況差。他收入豐厚,時間充裕,撫養能力和條件優秀,更有利于南南的身心健康成長。
看到這一點,我相信大多數人都忍不住大喊大叫。幸運的是,他很生氣,但父親的起訴注定是兇猛的。原因很簡單,即使不考慮父親拋棄妻子和孩子的行為,簡單地改變孩子的撫養關系也會贏得更少的損失。
這是因為中國對改變子女撫養關系有非常嚴格的要求。
第五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
(一)與子女同居的一方因嚴重疾病或殘疾無法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同居的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或者虐待子女,或者與子女同居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
(三)八歲以上的孩子愿意和對方住在一起,這方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看,只有在這四種情況下,才有可能改變孩子的撫養關系。綜上所述,只要對方是對的,孩子不主動想和你在一起,就很難改變孩子的撫養關系。孩子的天性,和誰呆久了,就和誰親。所以離婚后很難直接撫養孩子。所以也提醒離婚的父母,如果想直接撫養孩子,一定要一步到位。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以后再努力基本爽。
結合本案,父母離婚時,南南三歲。五年后,南南剛滿八歲。法院詢問了南南的意愿,并走訪了南南的學校和老師,最終駁回了父親張的所有要求。
這起案件還再次向離婚父母傳達了一條信息。在努力直接撫養孩子時,經濟條件不是唯一的因素。面對愛情,錢不值一提。
法官有權自由裁量權直接撫養孩子。《民法典》規定,2歲以下兒童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8歲以上兒童應尊重自己的意見,其他兒童應以最有利于兒童為原則。
具體什么是最有利的,通常結合雙方的經濟文化條件、兒童穩定的生活環境、老年人是否會幫助照顧兒童等綜合考慮,努力直接撫養兒童,除了證明自己的經濟文化條件外,還可以從以下五點開始。
(一)絕育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生活時間長,改變生活環境明顯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
(三)無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兒童隨其生活有利于兒童的成長,而另一方患有長期無法治愈的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情況,不應與兒童同居。
(五)子女與祖父母或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
最后,再嘮叨幾句。不要以愛的名義傷害,孩子的撫養多討論少對抗,父愛和母愛,孩子不想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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