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紹
1992年,楊女士根據當地傳統和張某結婚,婚后育有4個孩子,并在2012年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在2016年11月,楊女士發現張某經常夜不歸宿,手機中還頻繁出現與其他女子的曖昧關系,懷疑其有外遇,但張某拒不承認,雙方多次爭吵。最后,楊女士訴諸法庭離婚。由于張某一直否認自己有出軌行為,楊女士也沒有提供相關證據,兩人于2017年9月調解離婚。
楊女士離異后,本來希望能平靜地重新開始生活,但沒想到從親戚處得知一個令人驚異的消息:張某竟然和另一女子在2018年3月產下一女,從時間上推算,前夫顯然是在婚內出軌。這消息就像一個晴天霹靂,使她心碎了。老公早已出軌還不承認,楊女士陷入悲痛中,整日精神恍惚,甚至有自殺的念頭。經過反復考慮,楊女士選擇再一次拿起法律武器,將前夫張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0元。
深圳離婚律師講解
法庭認定張某與楊女士婚姻期間與他人同居并生一女,違反夫妻間忠實義務,嚴重損害夫妻感情,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由于張某的婚外情行為給楊女士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因此,楊女士作為一名無過錯方,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應當予以支持。最后,經一審、二審,法院判決張某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45000元。
官方頒布的《民法通則》對婚姻類無過錯方有專門的“保護”條款,包括傾向于分割夫妻共有財產的無過錯方,以及支持無過錯方主張“精神補償”。夫妻間相互忠實,不僅是道德義務,也是法定義務,法院判決結合法律條款和立法精神支持了楊女士的申訴。深圳離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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