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臨海男子黃某經人介紹與姑娘李某相識、結婚。同年,兩人生下一個女兒,2003年又有了一個兒子。這一普通農村家庭條件說不上有多好,但生活也算幸福和美。深圳市離婚訴訟律師為您解讀這個案例
然而好景不長,妻子李某身體狀況出現問題,黃某心中生厭,兩人頻繁爭吵。誰也沒想到,2006年黃某突然拋下家人離開,留下李某獨自撫養孩子、照顧公婆。
更加不幸的是,李某的病癥在醫院確診為紅斑狼瘡。這種自身免疫性疾病,目前還無法根治,只能通過對癥治療使病情得到緩解和控制。
十幾年來,堅強的李某一人挑起了家庭的重擔,忍下了疾苦。這期間,家人無數次想要找到黃某,可誰也無法聯系上他。而黃某并不是徹底失聯,他只有在沒錢的時候才會主動給家里打電話。
第一次起訴離婚
2020年10月,黃某突然出現,不是來看望父母孩子,也不是來關心妻子,竟是向臨海法院桃渚法庭提起離婚訴訟。
李某眼見自己的辛苦付出非但沒有得到丈夫的感恩和回報,等來的反而是離婚官司,心中實在無法接受。
法官在了解到兩人的實際情況后,勸導黃某這次回家好好對待家人,承擔起作為兒子、丈夫、父親的責任,因此設置了離婚冷靜期,希望黃某在這段時間反思自己。
第二次起訴離婚
2021年6月底,黃某再次以雙方分居已久、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面對鐵了心要離婚的丈夫,李某覺得這樣的婚姻再耗下去沒有任何意義,但提出黃某應當對自己多年來的付出給予補償。
近日,在法官的調解下,李某同意離婚。雙方約定,兒子由李某繼續撫養,黃某將家中房屋份額贈予兒子,并分期支付李某經濟補償30萬元(含撫養費)。
法官說法
兩人的女兒早已成年,兒子也即將滿十八周歲,李某本無法向黃某主張較多的撫養費。但考慮到黃某在兩個孩子尚且年幼時便離家,常年生活在外,未對家庭盡到應有的責任,其行為違背了公序良俗,給家人帶來了巨大的傷害。李某獨自撫養兩個孩子,照顧雙方父母,承受疾病的困擾,付出了巨大艱辛,對家庭所盡義務較多。根據《民法典》第1088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結合本地的生活水平、黃某的離家時間等情況,經調解確定黃某應當給予李某相應的經濟補償30萬。深圳市離婚訴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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