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簡介
2013年,姚某與假新娘“莫某”結婚。第二天,莫某便拿七萬元彩不見了。婚姻欺詐是指利用婚姻來騙取金錢,或者通過欺騙的方式締結婚姻的行為,俗稱“放鴿子”是婚姻中最常見的欺詐形式
我們的法律規定,以欺詐為不可撤銷的婚姻關系。而這也是姚某多年來未能辦理結婚證的原因。按照中國婚姻法第10條的規定,重婚的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在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該結婚的疾病,結婚后沒有治愈的,未達到法定婚齡的婚姻為無效婚姻。目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騙婚和欺詐婚姻不屬于無效婚姻。
深圳龍華婚姻律師分析假新娘結婚登記第二天就跑了"title="深圳龍華婚姻律師分析假新娘結婚登記第二天就跑了" />
婚姻關系法第十一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1)》第十條規定了脅迫婚姻的可撤消制度。所謂強迫婚姻,是行為人以對另一方當事人或其近親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強迫對方違背自己意愿結婚的情形。被脅迫一方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在結婚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在結婚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關系。很明顯,在婚姻法上,欺騙關系也不是一種可以撤銷的婚姻。
所以在我國現行婚姻法中,騙婚既不是無效婚姻,也不是可撤銷的,所以要解決騙婚問題,只能通過離婚方式解決。但是離婚又面臨兩大問題,一是離婚首先要求雙方感情破裂,而在騙婚時感情完全不存在,第二是即使順利離婚,被騙彩禮也難以收回,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在下列情況下,返還按習俗給付彩禮的制度: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但是騙婚前兩項不符合,第三項不能證明自己生活困難,那么返還財產的訴訟請求也沒有得到支持。
此乃騙子鉆法律空子,姚某多年申請撤銷離婚未果。但是今年檢控官發現莫某冒名結婚,事情發生了逆轉。以非本人身份結婚,且多處騙婚,存在重婚情況,屬于婚姻無效的條件之一,騙取彩禮金額已構成詐騙罪,公安機關已立案,并將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并將其列為詐騙罪。
當對象的身份信息不清,家庭背景不清的情況下,不要急于辦彩禮結婚,假如一不小心掉進了騙婚陷阱,那真是賠了夫人折兵,人財兩空。深圳龍華婚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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