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西門慶,潘金蓮,財產分割,法律咨詢熱線
深圳律師事務所是經深圳市司法局批準成立的合伙制事務所。自成立以來,來碩秉持客戶至上的理念,盡心竭力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針對民事訴訟、金融法律、建筑地產、公司法務、法稅管理、刑事辯護、破產清算、勞動事務、校園法治、行政法律、律師調解、公益法律等業務,我們配備了專業的律師團隊,團隊律師均具備豐富的經驗。我所成功代理了多個民事案件。我們以“誠謹、仁愛、專注、良知”為宗旨,現已成為在征地拆遷、行政訴訟領域享有盛譽的律師事務所之一。
西門慶與潘金蓮一旦感情破裂,夫妻間的關系已經無法挽回,就要走離婚之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死亡的。離婚雙方應如何分割離婚財產?也有人比較關注離婚財產分割所涉及的稅收問題,因為有些夫妻離婚時分割的財產比例較大,如果涉及的稅種較多的話,稅收也不少。那么,深圳離婚律師帶您一起看一下離婚分割涉及那些稅收問題。
網友提問:
您好,(1)在離婚協議簽訂后,他們是先領離婚證還是先辦財產分割——男方付現給女方嗎?男方領離婚證后不辦房產過戶手續怎么辦?非常感謝!
深圳離婚律師解答:
你好,離婚協議上寫的財產如何分割,離婚后協議有法律效力,需要男方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否則,可以起訴他。
夫婦雙方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分割?
離異后的分割,主要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范圍包括:
(a)工資,獎金;
(2)生產和經營收益;
(3)獲取知識產權;
(4)遺產或贈予的收益;
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謀職業費等一次性費用;
(6)股票、債券和投資基金等證券;
(7)公司企業的出資、股權和所有權;
(8)一方當事人投資其個人財產的收益;
第九,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10)退休金、破產安置補償;
(11)夫妻一方主張婚后取得的財產為個人所有,但未提供證據證明;
(12)其他婚后應屬于雙方的財產。
離異時,財產分割如下:
(1)雙方的同等分割;
(2)離婚時,一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騙取另一方財物的,可以減分或免除;
(3)軍人名下的一次性費用,如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年平均數乘以年平均數(即,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以年平均數計算,年平均數為70歲的人與軍人入伍時的實際年齡的差額),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股票、債券、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可協商分配,按市價,按數量按比例分配;
(5)可以通過出售或轉讓股權來分配股份或出資額;
(6)不可分割的財產可在評估之后根據評估價進行分配;
(7)財產拍賣或雙方出價;
深圳離婚律師補充:
離異后的財產分割涉及哪些稅收?
對離婚后不動產權屬變更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1999]391號)規定,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房屋,按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一方對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將原共有的房屋產權轉讓給另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更,并非現行契稅政策中規定的房屋產權轉讓行為。離異后,原屬于共同所有的房屋免征契稅。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的規定,對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1)分割離婚財產;
(2)對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輩、兄弟姐妹的無償贈;
(3)將對其負有直接撫養或支持義務的扶養人或撫養人無償給予;
房屋所有人死亡后,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接受贈與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9]78號)規定,對下列情形免征個人所得稅:
(1)房產所有者將房產無償提供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轉讓給對其有直接撫養、扶養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或其家屬;
房產所有人死亡的,依法取得房產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值得一提的是,關于個人所得稅,雖然沒有直接說明“離婚財產分割”是否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根據法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應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無論這套房子的所有人是誰(其中一人),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放棄,則屬于“將房屋產權無償給配偶”,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以上就是關于西門慶與潘金蓮離婚后財產分割解析,深圳離婚律師就介紹到這里了,希望能幫到大家。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我們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登錄深圳離婚律師咨詢熱線進行在線法律咨詢。
深圳離婚律師事務所帶您了解第一 | 婚姻不和造成的財產糾紛該如何處 |
深圳律師事務所離婚律師:男人婚前 |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賣掉算共同財產 |
離婚后房子如何分割呢?看完深圳 | 深圳離婚律師咨詢網問答:婚前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