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孩子是父母的法律義務,無論合理,父母都應該對孩子的成長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有一種尷尬的情況,如果這對夫婦在離婚時發現他們的孩子不是他們自己的,那么以前的贍養費還能回來嗎?被欺騙的一方能要求另一方賠償精神損失嗎?深圳市專業離婚律師為你解答。
《婚姻法》規定了夫妻之間的忠誠義務。近年來,法院也支持忠誠協議的有效性。根據中國的良好習俗,婚姻期間的夫妻應當履行相互忠誠的義務。
孩子離婚后的非親生情況:
1.精神損害賠償:
離婚后,發現孩子不是自己的,夫妻一方違反了夫妻之間的忠誠義務。一方欺騙對方造成重大傷害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害。
2.贍養費:
①女方婚前有第三人子女,一般不能退還撫養費;
②女方婚后有第三個孩子,可以主張收回撫養費。
?案例
李某。麻某于2005年開始同居,2007年4月15日生下女兒李小某,2010年1月14日登記結婚,2012年12月20日同意離婚,同意夫妻共同財產公寓住房和旅游車歸麻某所有,購房貸款24.3萬元及其他債務10.1萬元由麻某償還,房屋產權25%贈與李小某。
2014年4月23日,李和李進行了親子關系鑒定。經鑒定,他們不是親生父女。李認為,馬隱瞞了李非李親生女兒的事實,提起訴訟,要求法院確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無效,并重新分割財產。離婚前,馬將李支付的贍養費退還6萬元,并賠償精神損失2萬元。
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夫妻應當互相忠誠。原判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撤銷。2012年12月19日,馬簽署的離婚協議無效。本判決生效后30天內,李精神損害賠償1萬元。深圳市專業離婚律師
深圳市專業離婚律師為您解答女方 | 深圳市專業離婚律師來講講婚姻中 |
深圳南山婚姻律師解析男子兒女雙 | 深圳寶安區婚姻律師講女友生孩后 |
深圳龍崗婚姻律師談確認兒子非親 | 深圳華強北婚姻律師講土豪包小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