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某和林某(男)在戀愛期間共同出資100萬元購買了一套房屋,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然而就在兩人結婚前,林某不幸遭遇車禍去世。林某的父母均健在,林某是獨子。林某的父母在料理完兒子的喪事后,要求對該套房屋進行房產分割。
那么,這套房產應該如何分割?
深圳財產律師解析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屬雙方的共有財產,如果雙方已經約定了房產份額并取得了房產證,則按照房產證上載明的比例確定各自的房產份額。如果雙方沒有對房產份額作出書面約定,則應按雙方的出資額確定各自的房產份額。在出資比例無法證明的情況下,應推定為雙方各占50%的房產份額。如果林某生前沒有對該房屋立遺囑、遺贈等進行處分,則按照法定繼承,應由林某的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林某所有的房產份額。 深圳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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