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之前的婚姻法相比,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民法典更為詳細和具體。深圳專業離婚律師將帶您討論離婚制度的修改:
1.協議離婚設置30天離婚冷靜期
為了輕率離婚,沖動離婚,維護家庭穩定,《民法典》婚姻家庭設立了離婚冷靜期條款。
也就是說,協議離婚的過程將變成:
(1)提交申請:夫妻雙方同意向民政局提交離婚登記申請。
(2)冷靜期30天:等待30天,30天內不愿離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即未達成離婚協議。如果離婚申請沒有被撤回,那就進入下一步。
(3)選擇30天:未來30天內,雙方應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第二個30天內,雙方未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的,視為撤銷離婚登記申請。
對于沖動離婚的當事人,離婚的冷靜期可以給雙方再次仔細考慮的機會。
2.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銷。
《民法典》修改了原婚姻無效的原因。原規定,醫學上認為不應該結婚的疾病不再是婚姻的障礙?;橐鍪欠裼僧斒氯俗o當事人的婚姻自主權。
如果一方在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權撤銷婚姻,恢復自由,并作為無過錯的一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知道對方的重大疾病并自愿結婚,法律將保護雙方的選擇,婚姻不會被視為無效。
為保護婚姻關系中無過錯方的利益,增加規定婚姻無效或者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
3.進一步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民法典》明確將勞動報酬和投資收入列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是因為勞動報酬和工資。獎金性質相似,屬于婚姻期間的勞動收入,投資收入比較復雜。投資收入是指夫妻一方利用共同財產投資的收入,也包括一方在婚姻期間利用個人財產投資活動的收入,如股票交易、基金融資等。雖然個人婚前本金不屬于共同財產,但婚后投資收入屬于共同財產。
4.明確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
《婚姻法》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沒有明確的具體規定?!睹穹ǖ洹芬幎?,夫妻共同簽名或者事后確認的共同意圖表示債務,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圖的除外。
簡單來說,如果一筆貸款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不是出于夫妻共同決定,那么這筆錢就不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5.擴大離婚損害賠償范圍
提倡離婚損害賠償的,僅限于《婚姻法》中的重婚。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被遺棄的家庭成員?!睹穹ǖ洹吩黾恿艘豁椥乱幎ǎ浩渌卮筮^錯。換句話說,將自由裁量權交給法院,如欺騙、一夜情、與他人非婚生子等,可以作為離婚損害賠償的范疇。
6.全職妻子離婚賠償明確
《婚姻法》對全職妻子離婚的賠償規定,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因為他們有更多的義務。由于本文的可操作性較低,《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編輯刪除了離婚賠償的有限條件。新規定實施后,只要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而承擔更多義務,就有權在離婚時提出離婚賠償。這是為了從法律層面保護全職妻子的權益。
7.揮霍共同財產的過錯可以不分或少分財產
《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瞞、轉讓、出售、損害、偽造債務的,不得分割或者少分割財產。《民法典》增加了夫妻揮霍共同財產的情況。離婚時,過錯方不得分割或少分割財產。作為夫妻,婚姻生活應該相互分享和付出,任何一方都不能以揮霍的方式損害夫妻共同財產的利益。
8.確定二歲以下子女的監護權
《民法典》將《婚姻法》規定的哺乳期子女以母乳喂養母親為原則,修改為母親直接撫養兩歲以下子女,以提高可操作性。
9.解決久拖不判的分離
《民法典》增加了一種新的允許離婚的情況,即第一次起訴法院判決不允許離婚,男女分居一年,再次起訴離婚的,法院應當判決允許離婚。這為那些故意拖延離婚,無法擺脫不幸婚姻的泥潭的人提供了一條可行的道路。?
深圳專業離婚律師為您解答離婚訴 | 深圳專業離婚律師事務所為大家詳 |
父母婚前出資買房和婚后出資買房 | 深圳專業離婚律師解答離婚時如何 |
深圳專業離婚律師說離婚時婚姻關 | 深圳專業離婚律師解析夫妻都出軌 |